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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李霭莹 通讯员/杨潇锋)4月23日,江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江门市司法局、澳门江门青年会、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四方签订法律服务交流合作框架协议。江澳两地将探索建立纠纷调解人才库,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互访,组织澳门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江门涉侨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咨询,助力江门打造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平台。
落实到行动上,江澳纠纷调解人才库将由澳门地区的涉外法律调解人才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组成,为江门市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人才资源。两地每年开展法律服务互访,举办座谈会、讲座、沙龙、分享会等活动,邀请两地法律工作者、基层涉侨纠纷调解员、各界热心人士参与,不断加强两地法律服务工作信息沟通。同时,每年组织至少4批次澳门律师代表,到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江门市侨联法律顾问服务站坐班,提供公益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查明等惠民法律服务。
江澳一衣带水,推进两地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促进作用。江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彭高宴表示,江门正深入推进“侨都赋能”“港澳融合”等六大工程,加快建成市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不断提升维护华侨华人合法权益功能。他希望借助此次合作契机,进一步加大江澳两地法律服务交流,促进两地融合,推动两地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澳门和内地的法律差异与衔接问题,是目前澳门居民前往内地生活发展最关注的范畴之一。”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对各地法律交流、人员交往、贸易往来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会长黄景禧期待,此次合作将搭建起法律服务交流桥梁,凝聚更多法律人才的力量深化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帮助更多澳门青年到内地生活、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