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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据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盐城市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主要优化调整如下:
1、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该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
2、自2023年2月28日(含)起,阶段性将全市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现行的“最低4.1%”下调至“最低3.8%”。各银行机构可在不低于政策利率下限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和客户协商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3、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对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4、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