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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河北证监局刊发最新一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对近期辖区机构发现的一些风险进行了提示。
河北证监局指出,近期在日常监管与现场检查中,主要发现以下四大问题:
一是人员资质问题。部分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销售人员在无相关资质情况下违规开展营销活动,具体表现为:从业人员未取得投顾服务、基金销售、IB业务资格,违规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个别分支机构无视人员资格要求,向无资质人员下达销售任务,或要求中后台人员参与营销工作,实行“全员营销”策略。同时,为规避监管检查,个别分支机构无资质人员伙同有资质人员实施“业务挂靠”,将销售关系及后续销售业绩提成下挂到其他有资质的营销人员名下。
二是违规展业问题。近期,河北证监局关注到部分机构违规展业问题多发:某证券分公司投资顾问以个人名义,私下通过个人微信向未签订投顾协议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且投资建议缺少合理依据;某期货公司从业人员,私自通过个人微信向交易者提供期货交易建议或指导,以此引导交易者到所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账户,且在提供交易建议的过程中,对期货品种价格涨跌和期货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判断;某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向客户介绍操盘手,并假借操盘手名义擅自操作客户账户。
三是反洗钱要求未有效落实问题。近期,人民银行对部分证券公司进行反洗钱检查并予以处罚。从检查处罚结果看,证券基金行业以客户为单位的风险管理理念和以风险为本的管控要求尚未落实到位,一些机构在客户身份信息完整性、有效性方面仍有待加强。
四是任用不适当人选问题。部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任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出现任命人员工作经历、学历专业与法定任职条件不符问题。各机构应引以为戒,合规部门与人事部门应强化沟通汇报与法规宣讲,对控股股东、上级主管单位派驻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因人员不适当引发的违规行为。